捐赠协议书(模板)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119-122室
联系方式:0758-2716106、2716680
为支持肇庆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及回馈社会,促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营造良好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等规定,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捐赠支付方式
1.甲方捐赠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资金于 年 月 日前汇入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银行账户。
2.乙方接收捐赠款银行账户:
户 名: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账 号:676976007724
二、捐赠资金用途: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捐赠款后,及时向甲方出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和颁发捐赠证书,充分尊重甲方的捐赠意愿,认真管理及使用好甲方捐赠,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2.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四、本捐赠为公益性捐赠,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协议的解除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本协议。
2.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本协议内容与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相抵触等情形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六、协议文本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洽商等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附件,且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对相关条款意见不一致,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